八音

Wanna fall in love?

love story

  • 马场X林,只看完了第一卷小说所以bug就姑且当做不存在吧

  • 看完后迅速入股,含大量私设脑补注意



 

 

love story

 

 

拥有爱并非是一件值得羞耻的事,林宪明如此想着——尤其是当他按下遥控器,开始准时收看恋爱连续剧的时候。他的工作注定让他与普通生活无缘,作息颠倒、没有劳动保障、没有固定的休息日……等等等等。在最初的时光,他仍旧会为此感到困扰和踌躇,毕竟林宪明并非是一个薄情寡义到冷血的人——或者说,他的性子太过于炽烈滚烫,像打火机里猛然蹿起的火,又像一只警惕的刺猬。刺猬喜好将自己蜷缩在一起,林偶尔也是如此;他独自一人看电视的时候,有时会不经意地将腿收拢,或是扯过一旁的抱枕,眼睛紧盯着跟前闪烁的屏幕。

偶尔他也会想,倘若自己以正常的轨迹成长,是否一切就会变得截然不同。他会像许多同龄人一样,努力地离开山村,去县城念书,寒窗苦读,接着考上一个好大学,有一份正当的职业,能够赡养父母,也能抚养小妹,让她一样离开那阴沉的穷乡僻壤。

他对自己的家乡印象很深,他理应该忘记,但在自己手中逝去的人命越多,家乡的一砖一瓦却又以格外鲜明的轮廓浮现在脑海里。那砖石的缝隙中还爬着苔藓,四处都是脏兮兮的蛛网,几个孩子聚在村头,踢着暗红色的石头,口中念念有词。那些石头偶尔会在地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红痕,看起来像干涸的血。当他杀死第一个目标对象的时候,他还控制不好,血溅在他的鞋面上,干了就很难擦去,他花了一晚上的时间去洗鞋子,但那双浅色的麂皮靴子上还是留下了不可避免的污渍。他觉得心很痛,这双鞋他非常喜欢,他存了很久的钱才舍得下手买,可从那之后他也没有再穿过。皮鞋成了大部分时候的好选择,那双靴子也被他摆在了柜子里,他有时候拉开柜子的时候会想,这双鞋是一个好证明——证明当时的自己,距离‘职业性’有多么遥远。

不过他后来思考了很久,杀手的职业性是什么呢?去剥夺人的性命,就意味着得失去人性才对,比如说,抛却爱之类的。抛却爱的时候,人的心倒是会陷入一阵特殊的轻松感,就像被抛在浪尖一样,猛地失重,但随后袭来的痛苦却叫人喘不过气来。但林宪明一直是一个坚强的人,他固执地将自己摆在那浪涛的顶峰,就像整个儿地摆在真空中,仿佛这样就能忘却之后的空虚似的。

“晚饭放桌上了哦?”

林宪明转过头,马场慢吞吞地踱步走了过来,将刚刚从便利店买的便当搁在了桌上,便当散发的香味很好闻,像是一瞬间激起了他的饥饿感。林宪明将遥控器按下,这一次的剧集更新展开得格外无聊,堪称令人发指,他从方才就看得一肚子火,这剧情展开也未免太失去逻辑了——正常的恋爱是这种发展吗?男女主角认识了才一周,就含情脉脉以身相许,一下子就把人放在了心尖——世界上真的会有这种爱情吗?

“看你表情很不好,电视剧的更新很糟糕吗?”

“糟糕透顶。”林宪明板着脸说道,“像是吃了一碗没煮熟的拉面。”

“呃。”马场拆开筷子,“那你还坚持要看……”

“一旦开始看了,不看完的话也会很痛苦吧。”林宪明回答,“有始有终是一个好美德——虽然这部番剧的进展真的太匪夷所思了,原来感情可以进展这么迅速,一个礼拜就上床的吗?”

马场的筷子停了停:“你到底在看什么剧?”

“普通的青年男女恋爱——和结婚生子。男主角是一个特工,女主角是一个黑帮大小姐……天,我已经可以想象到之后的路线了,”林宪明打开了便当盒,“不过说是如此,我也不是很了解现实。”

“电视剧总是会夸张一点。”马场的回答似是很理所当然,“况且生活有时候比电视剧还要精彩。”

“这倒也是。”年轻的男生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,“把我们的生活拍成电影,都能进军好莱坞了吧。”

不过这也不可能,就算拍成电影,大家也只会以电影的角度去欣赏,甚至说不定还会吐槽剧本太过于低劣,血肉横飞、只讲究视觉性刺激之类的。但现实就是如此,倒不如说某些以杀手为主角的电影才是脱离现实,林宪明不止一次觉得,假如世界上真的有人能够从十几层高的楼房跳下来还不死的话,那他们都会失业。他的身手已经够灵巧了,也难免会为逃离路线而担忧几秒,诸如方才电视剧里的男主角,如此潇洒地越过枪林弹雨,还能准确命中敌方boss的脑门,且不论高速奔跑中命中的概率会有多低,他竟然还能一手抱起女主帅气离开……林宪明简直觉得自己要犯职业病了!

“便当要冷了。”马场提醒道,“假如电视剧很难看的话,我倒是觉得周末我们可以去看看电影。”

“啊?”林宪明抬起头,愣愣地看着他,“看电影?”

“最近有北美的影片上映吧,特效做得很刺激。”马场说,“你不也没什么事做?”

“也不是不可以……”林宪明咬着筷子,声音有些口齿不清,“但我上一次去电影院也是为了杀人办事,在一片漆黑里摸到人的脑袋准确割喉,真的很挑战。”

马场隐隐觉得脖颈处一凉:“你这次可以放轻松,体会一下正常的青春不是很好?”

“我已经过了所谓青春的年纪了吧。”林宪明一针见血道,“在我老家,我这个年纪都已经可以结婚生子了。”

“但你现在也没有成家,看,还不是青春靓丽……哎呀。”马场并不意外地收到了对方丢过来的一记白眼,及时地收了嘴,“周末的商场那么热闹,赚点回头率也好。”

“那也是因为我在你身边才能顺便给你赚回头率吧。”林宪明哼了声,“好吧,勉强答应你。”

他将那颗煮得恰到好处的鸡蛋拨开,又一次抬头说道:“毕竟电视剧真的很难看。”

马场顿时哑然失笑,他与林宪明相处的时间也同样不多,但对方的言谈举止却总是显得很有意思。明明年轻,举手投足也不加掩饰,更是毫不遮掩地表露自己的爱憎,却偏偏又像是一只流浪的野猫,每每都能在街角遇到,却只是互相瞧一眼,便迅速蹿走了。但林宪明一定是会咬人挠人的猫,哪怕他定时在街头放猫粮,他也不会领情。换句话说这算是很难养熟,但马场心底隐约有着一种微妙的心思,该说是挑战性,亦或是某种意义上的亲近感——他对林宪明总有着一种包容心,就像拆了一张保鲜膜,小心翼翼地覆在精致的餐盘上。年轻的男孩儿也的确精致惹眼,他很好看,走在任何地方,都该是众人瞩目的焦点——但偏偏他走得又快又急,仿佛回头就会轻易不见。

所以——马场叹了口气:“你还在耿耿于怀这过快的恋爱展开吗?”

“是啊。”林宪明说道,他这方面显得尤为孩子气,“可能其他人不会这么觉得吧。”

马场看着他:“不过,虽然有时候电视剧显得很扯,却也算是有些道理吧。”

林宪明用一副‘你该不会是过来人吧’的眼神看着他,他将蛋白先挑开,小心地夹起,放在嘴边吹了吹:“因为我觉得,感情,或许就像是杀人之后的血迹吧。”他想起了自己那双靴子,“尤其是刻骨铭心的东西,就会在心里留下深深的痕迹,如果是爱情的话,那就更不一样才对……这太快了,又不是杀人,一刀一枪就能game over。”

他又想起家乡,想起那些暗红色的石头,想起那一张张隐在阴沉雾气中的疲惫的脸。想起自己暗无天日的童年,想起自己的小妹,母亲,他在这种时候,能深深体会到乡愁这个词语的意义。但他已经无处可去,浪尖很高很高,他停留在那里,摔下就会粉身碎骨,其实这也很累,假装遗忘之后的惨痛与悲剧,比去坦然迎接更为痛苦。更何况他明白,他只是惯性地害怕爱的来临,只有当爱存于电视剧的时候,仿佛他才有了指点的资本。

他与这一切早已脱节,现实什么的,也已经扭成了一团乱的沼泽。就像跟前流淌的蛋黄一样,慢慢地会干涸,失去了原本好看的、脆弱的轮廓。

“但其实,拥有爱情也没有什么好羞耻的。”马场忽然说道,林宪明猛地抬起头,他的筷子一划,差点将食物弄了出去。马场好笑地看着他瞬间狼狈的走神动作,林宪明有些恼火、又有些尴尬地擦着桌子,并心痛着那一两颗掉出去的米粒。

“你以后就算要发表高见,也不要在吃饭的时候!”林宪明的声音高了八度,“吃饭就吃饭,不要浪费粮食,现在什么都不许说,吃完。”

他的命令说得一气呵成,马场张张嘴,登时有一种他才是这里的主人的错觉。但似乎也没有错——他朝年轻人看了眼,对方的影子挂在后方的墙壁上,拖出一道长长的、柔和的轮廓。

只是电视剧里的演的,的确比不上现实嘛。马场心想,电视剧的男主角,可没有在遇到心上人的时候,就请对方去看电影呀。

 

 

FIN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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