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音

Wanna fall in love?

圣徒

  • 英米;国拟注意,旧文补档,第一人称注意


圣徒


 

 

 

我马上要被处死了。

 

 

我亲爱的阿尔弗雷德,我已经在那被押往刑场的破车里头了。这里的味道不太好闻,车也摇摇晃晃的,害我总握不住钢笔。我本不想给你写上这么封玩意儿,但我想,我能称之为‘家人’的人压根没多少,马蒂是个好孩子,可他受不住这封信。这不是一封遗书,你知道的,我们马上就可以再见面。

是——我们马上就可以再见面了,我的美利坚。那这算是个什么玩意儿呢?就当是我等得难熬,打发时间用吧。希望你别介意这乱七八糟的划痕和颠三倒四的语序,我的脑袋不太清楚,也只能想哪儿写哪儿,幸好这段路足够长,能让我花点时间写完它。让我想想,我该怎么开头……我的脑袋一团浆糊,我也不晓得这笔尖落下去,终究会成什么模样。有时候我想,倘若我能擅长绘画,我还能赠予你一副艺术品,但这挂在家里头,恐怕总是不吉的。

我很疲倦,阿尔。我思忖了许久该怎么称呼你,美国,美利坚,亲爱的,我的甜心,林林总总的称呼,却比不上你的名字。有时候我想,名字是一件很可笑的事儿。你我为何要冠以人类的名字?我们分明不是人类。我们的世界那么单纯,阿尔,人类的世界里有我们,我们的世界却是整个宇宙。

我的胳膊疼极了,我的腿也麻得很,我的指尖脉搏突突跳动,好像我的心脏四处乱窜。我觉得我像是吞了一只活老鼠,我的胃里头有岩浆在翻滚,当然,这只是个比喻——英格兰没有什么活火山,不过此时我倒是觉得整个人翻江倒海,有好几匹马拽着我的四肢朝外扯。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,我只晓得疼痛,没错,疼痛,阿尔,我不知道上一回这种疼痛是什么时候了,我的记忆太模糊了,每呼吸一次就觉得肺部好像被割开了一样,我每眨一次眼睛,就觉得有东西飞速地在我眼底消逝。

FAME。

倘若把自己,即便是身为帝国的自己,从芸芸众生中分离出来,从某个高度俯瞰,那么梦想成名这一人类的愚行就会显得可悲并且只得同情。毕竟那些曾经不起眼儿的希腊小国国王的名字,也因《伊利亚特》而永存。他们往往是些战争英雄,尽管由于荷马我们也记住了海伦和卡珊德拉*。这真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,美国。让我再这样称呼你一次,我无数次地思考我为何会成为如今的自己,究竟是人类成就了我,还是我成就了他们——或者哪个都不是,这是一个矛盾的议题,在我踏上亚洲的土地时,这一切已经开始加速运转。我是不列颠,可我马上就不是那个不列颠了,我曾经躺在白金汉宫的一间空房间里,下头是我——一卷庞大的地图。我占据了世界的四分之一,我的四肢能够碰到南非、印度和阿根廷,我望着那头的天空想,世界如此广袤,却终将会到我的手里,我记得那么多事,普拉西战役的时候我还亲自为军队送行,因为我的心口突突地跳,我知道我的人民在渴求什么。

可现在他们把我送上了刑场,因为帝国已死,我已经不被需要了。现在我的人民不需要一个帝国,也不需要一个垂垂朽矣、固守着过去荣光的国度。可我只能记得这些,我又该怎么办呢?我知道我被处死过许多次,大部分国家都如我一样,他们早已看淡了,甚至连列士敦士登那样的小姑娘也是死去过的。我们醒来的时候,却只有一些模糊的、关于过去的回忆,就像在阅读一本死板的教科书。“我”曾经做了什么,“我”曾经付出了什么,这种继承并不像是人类间的血脉延续,更像是一份文档、一份卷轴被压缩在名为国家的身躯里。我想你没有见过这死亡的仪式,那就像剖开一只兔子一样,他们会切开我的喉咙,挖出我的心脏,接着在我鲜活的皮肉里洒上书页的粉末,好似在烹调一道佳肴。我想你知道古埃及的干尸们,我们的苏醒其实好看不到哪里去,我们的根都在泥土中扎着,每一种思想都会分别冲你眨眼睛。世界上最美的是鲜花,它的根也是扎在粪土中的,而我们呢,我们装作无根的样子,从而把脚下的土地踩得太结实,以至于这土地受着饥饿,几近窒息,最终得死。

我们带着死亡的萌芽而生,阿尔。

我们的未来注定是周而复始的。你还年轻,你尚未体验过死的滋味,你或许被威胁、被逼迫,也苦苦挣扎,我亲爱的天使,我的蜜糖。你还太年轻了,却又显得那么成熟,你的肉体带着阳光沐浴的稻草的香气,就像错季的麦谷。我有时候心里总会钻出些贪婪的欲望,但现在这一切都不足一提。可我知晓它们会被留下来,会被搓成药丸,等到我再度苏醒的时候吞下去。帝国该死了!阿尔弗雷德。我马上就要死了。但这死亡多么的不划算啊,我既不会重新获得健全的肉体,却还得继承那无聊的记忆,唯一的好处是我还能记得你,记得一些我宽慰的事。一个人必须独自在人间创造一个新的天堂与地狱,是多么难呐,我却要去往地狱了,阿尔弗雷德。

我还记得上一回我去刑场的时候,是一辆马车。我穿着像模像样的衬衣,那匹白马脏兮兮的,蹄子上全是沾黑的淤泥。周遭全是些喘气和咳嗽声,天蒙蒙亮,那些拖着布裙的妇人们全都站得远远的。天空看起来像死神的袍子,那匹马也病恹恹的,我站在刑场上,将脑袋靠在铡刀下头,这是一种荣耀的处刑,你看,我的脖颈处还是有一道疤痕的,虽然它很淡,远远比不上布拉金斯基,不过于我而言,还真是件不好受的回忆。但我们马上就会再见的,明日,或是一周后,总之下一回,我们就该见面了。拉撒路死后四日尸体发臭,却仍在耶稣手中复活——有时候我想,该不是上帝令我苏醒?

不,这自然是个玩笑。我宁可相信那是魔鬼,上帝就该让我们死去,我们活着又当如何?我的美国。我还能说些什么呢,我现在絮絮叨叨,也不过是个帝国最后的遗言,他们甚至不一定会把这封信送给你,可我仍旧希望你能看到,哪怕这片土地焦黑,就如我此时的掌心。

 

 

我该死了,阿尔弗雷德。

你好,我亲爱的美利坚。

F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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